楊春曉,男,1969年2月出生,1988年11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曾任重慶市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丁市區(qū)工委副書記;酉陽縣銅鼓鄉(xiāng)黨委副書記;酉陽縣人民檢察院偵查監(jiān)督科科長;酉陽縣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黨組副書記;重慶市華茂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
2022年4月,酉陽縣紀委監(jiān)委對楊春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9月,楊春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貪欲侵蝕,初心蒙塵偏離人生方向
剛開始工作的時候,楊春曉一心想通過努力實現(xiàn)自己的人生價值,他曾在入黨志愿書中寫道:“我要求入黨的動機,不是為了升官發(fā)財,圖名圖利,而是在黨組織的培養(yǎng)下更好地為人民服務。”因工作突出,1999年1月,楊春曉調(diào)任酉陽縣丁市區(qū)工委副書記,那一年他才30歲,意氣風發(fā)的他,從內(nèi)心想做出一番事業(yè)。
然而,面對兩年后發(fā)生的一件事,楊春曉的思想發(fā)生了錯誤的轉變,產(chǎn)生了對金錢的極度渴望。
2001年8月,楊春曉從丁市區(qū)工委副書記調(diào)任銅鼓鄉(xiāng)黨委副書記,自認為才華出眾、能力突出的楊春曉覺得沒得到組織重用,失落感讓他感覺前途無望,便開始自怨自艾,將正常的組織安排看成是自己仕途的挫折,繼而將原因統(tǒng)統(tǒng)歸結于自己沒有錢、沒有關系,錯誤地把家庭背景和金錢的作用無限放大。
在利益的驅(qū)使下,楊春曉放松了政治理論學習,逐漸忘卻初心,開始不斷尋找“發(fā)家致富”的機會。2013年,楊春曉置黨紀法規(guī)于不顧,與朋友合伙投資經(jīng)商,最終生意虧損,欠下300萬元的外債。
“我知道要憑合法收入來償還這筆欠債幾乎是不可能的。”楊春曉回憶說,巨額的外債刺激著他對金錢的極度渴望,貪欲的“蛀蟲”不斷侵蝕他的內(nèi)心。
理想信念一旦動搖,思想防線必然失守。“正是因為放松了政治理論和黨章黨規(guī)黨紀的學習,才會喪失理想信念,初心隨著思想懈怠松動而變質(zhì),導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逐步滑向深淵。”接受審查調(diào)查后,楊春曉反思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
表里不一,臺上講清廉臺下破法紀
正當楊春曉投資失敗,意志消沉、一蹶不振時,一紙調(diào)令讓他的人生發(fā)生了轉變。根據(jù)組織安排,2014年11月,楊春曉調(diào)任重慶市華茂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
“我興奮極了,那種‘多年媳婦熬成婆’的快感溢于言表。心里想著,這一天終于來了,我一定要‘大干一場’。”楊春曉在懺悔書中寫道,在那一刻,黨組織的教誨、黨員干部的責任已被內(nèi)心的狂喜沖散,他看到的是權力、贊譽以及金錢。
當上董事長后,楊春曉在下屬職工、商人老板的吹捧恭維下,開始飄飄然起來,思想也極度膨脹,常常自詡是華茂公司“創(chuàng)始人”,靠自己“白手起家”發(fā)展公司,變得“江湖氣”“官僚氣”十足,與社會人員、工程老板稱兄道弟,朋友圈里的人都稱呼他為“老大”。他自以為高人一等,目中無人,對紀法也失去了敬畏。
辦案人員介紹,沉迷于“大哥癮”的楊春曉,把個人意志凌駕于組織之上,無視“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等制度規(guī)定,在華茂公司大搞“一言堂”,這個國企“一把手”變成了不愿被監(jiān)督約束的“一霸手”。在他擔任華茂公司董事長期間,違規(guī)招聘200余名工作人員,甚至將刑滿釋放的好友安排進入公司,后提拔為公司工程部負責人。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楊春曉缺乏規(guī)矩意識,無視紀律規(guī)定,任性用權無視監(jiān)督,在工作中、生活中與不法人員的交往沒有界限沒有原則,未能守住“交往關”、凈化“生活圈”,是其誤入歧途的關鍵所在。
隨著華茂公司日益壯大,楊春曉經(jīng)手的工程項目越來越多,手中的權力也隨之增大,在形形色色的誘惑面前,他逐漸變成表里不一的“兩面人”。
在臺上,他總是自我標榜“對黨忠誠、清正廉潔”,多次表態(tài)“帶頭遵守黨紀國法,當好廉潔從政表率”;在臺下,他卻將紀律規(guī)矩拋諸腦后,抽好煙、喝名酒、講排場、開豪車、住豪宅,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吃請,迷戀于推杯換盞的阿諛奉承,沉醉于觥籌交錯的溜須拍馬,收受工程老板和下屬職工所送紅包、名煙名酒等。
“從一開始接受工程老板和下屬的煙酒,到后來開始幾萬幾十萬地收受工程老板賄賂,很快我就還清了欠債。”還清債務后,楊春曉如釋重負。但私欲一旦膨脹,便如開了口的堤壩。此時,他貪腐的腳步已經(jīng)停不下來了,到最后,只要工程老板送錢,他都是來者不拒,當?shù)厣踔亮鱾鞒?ldquo;進楊春曉家門,需要20萬元敲門磚”的“潛規(guī)則”。
拿了別人的錢財,自然要給對方辦事。楊春曉為了讓工程老板中標,經(jīng)常把工程項目拆分開來。有的工程老板并沒有建筑施工資質(zhì),但只要他們能把錢送到位,楊春曉便直接安排工程老板串通好的招標代理機構發(fā)包工程,為他們中標大開方便之門。
欲壑難填,損公肥私大搞權錢交易
看著對自己馬首是瞻的商人老板開豪車、戴名表,楊春曉產(chǎn)生了不平衡的心理,不再滿足于工程老板送的“好處費”,他逐漸有了與他們“分蛋糕”的想法。于是,楊春曉開始通過考驗工程老板“能力、財力、實誠”三方面,挑選值得信任的“搖錢樹”,以建立穩(wěn)定牢固的“利益共同體”。
楊春曉的“發(fā)小”陳某(同案處理)得知華茂公司的工程項目多、標的數(shù)額大,便屢屢向楊春曉獻殷勤,對他提供“家庭保姆”“提款機”式服務,最終成為楊春曉“合作”的中意人選。兩人一拍即合,約定楊春曉將華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項目交給陳某操作,獲取的利潤兩人平分。
2016年至2022年4月,楊春曉違規(guī)幫助陳某在華茂公司及其子公司承建工程項目100余個,項目合同資金共計5億余元,收受陳某4000余萬元財物。他靠企吃企,把公權力當做謀私利的工具,損國家利益鼓自己腰包。
楊春曉和陳某“如意算盤”的成功實現(xiàn),離不開華茂公司副總經(jīng)理何某(另案處理)的“助攻”。據(jù)何某交代,他是楊春曉推薦到公司工作的,也是他一手提拔進入公司高層的,楊春曉于他有知遇之恩,自然對楊春曉惟命是從。
“我在楊春曉的安排下,作為分管領導幫忙操作招投標事宜,通過透露關鍵技術參數(shù)等信息,以及作為業(yè)主方代表參與評標,偏向于陳某掛靠的公司打分。”何某交代,陳某完工的項目,工程款都是優(yōu)先撥付,甚至是“插隊”撥付,有他的助力,項目的違規(guī)違紀違法操作都是順順利利。
陳某中標的項目越多,楊春曉分到的錢就越多。此后,楊春曉便開始瘋狂追求奢侈品和高消費,他向陳某表示“想買一輛好車”,為了籠絡住楊春曉,陳某先后為楊春曉購買了兩輛豪車。
之后,楊春曉又向陳某暗示,“我作為董事長,表面風光,連一塊名表都沒有”。陳某心領神會,當天就為楊春曉購買兩塊名表。在接受審查調(diào)查后,楊春曉自嘲地說道:“腕上的名表成了戴上的手銬,名車成了送我去監(jiān)獄的囚車”。
楊春曉正是由于信仰之“基”松動,精神之“鈣”缺乏,思想之“舵”偏離,無法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蝕,才會導致他長期靠企吃企,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忘卻了“黨員領導干部要尚儉戒奢,杜絕享樂主義”,逐漸淪為政治上變質(zhì)、經(jīng)濟上貪婪、道德上墮落、生活上腐化的“蛀蟲”,最終跌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自欺欺人,負隅頑抗難逃恢恢法網(wǎng)
2019年5月,因違規(guī)將全縣鄉(xiāng)鎮(zhèn)垃圾中轉站建設項目拆分為22個項目直接發(fā)包給陳某實施,楊春曉被酉陽縣紀委給予誡勉處理。
對組織的提醒,楊春曉沒有放在心上,不僅沒有引起警醒、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反而是串供堵口,偽造證據(jù),轉移、隱匿贓款。
為了掩人耳目,楊春曉和陳某虛構投資協(xié)議,制造出80歲的岳母在陳某工程項目中投資分紅的假象;為能瞞天過海,將陳某送的房子登記在陳某名下,并虛構租房協(xié)議,將陳某送的車子登記在陳某公司名下,共同上演“租房、借車”的戲碼;擔心智能手機“不保險”,楊春曉與陳某還專門用老年手機專線聯(lián)系,發(fā)送“早上好”“今天天氣好”等特定的短信報平安。
在覺得形勢不妙時,楊春曉將黃金、名表、豪車轉移到陳某處,待風聲一過,又把轉移走的財物拿回家里放著。沒多久,感覺又進入了“敏感時期”,他再次把剛取回沒多久的黃金、名表、豪車轉移到了陳某那里……
2022年初,楊春曉得知自己被人舉報,他想的不是如何向組織坦白,爭取寬大處理,而是找到江湖騙子通過“扎小人、詛咒”等,妄想通過封建迷信方式打擊報復舉報人,逃避組織調(diào)查。但終究“紙包不住火”,他“兩面人”的面具還是被摘了下來,露出墮落貪腐的可憎面目。
“我曾在檢察院從事過反貪工作,想著憑我多年的反貪工作經(jīng)驗,憑我精心設計多重‘防線’,憑陳某的忠誠與我們多次串供、訂立的攻守同盟,還有我找到“高人”打擊了舉報人,能保我‘平安’。”楊春曉交代,他以為憑著之前采取的這些“措施”,在組織面前能夠“安全過關”。
楊春曉從一名鄉(xiāng)鎮(zhèn)副職干部成長為縣屬國企“一把手”,本應兢兢業(yè)業(yè),加倍努力,以感恩組織、回饋社會、服務人民,但他卻忘記了初心使命,喪失了黨性原則,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他一個也沒守住。
事實證明,在鐵的事實面前,貪腐分子的“掙扎”只是徒勞,“反抗”也只是作繭自縛,任何破紀破法者無論通過何種方式負隅頑抗,都無異于自欺欺人,終究逃脫不了黨紀國法的嚴懲。
“現(xiàn)在回過頭想想,自己真的錯得太離譜了,在黨紀國法面前‘抖機靈’‘玩套路’必定沒出路,可惜現(xiàn)在再怎么后悔,人生都不會重來一次。”在留置期間,楊春曉聲淚俱下地作出了懺悔。
等待楊春曉的,將是法律的審判和制裁。
楊春曉懺悔錄(節(jié)選)
認真反省剖析自己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的根源,我有五悔。
悔過一,忘記初心使命,在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偨Y和回顧自己違紀違法的慘痛事實,是多年來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麻木不仁。隨著仕途受挫,經(jīng)商失敗,工作失意,我內(nèi)心世界蛻化了,對人生、對權力和金錢的看法就變得現(xiàn)實,變得沒有節(jié)制。對政治學習、政治教育敷衍了事,在大是大非面前自我麻醉。但歸根結底是忘記了入黨誓言,忘記了初心和使命,放棄了一名共產(chǎn)黨員的政治信仰,甚至開始相信所謂的封建迷信,精神上成了荒漠,走上歧路已成必然。
悔過二,“三觀”扭曲不正,在貪欲膨脹中迷失自我。隨著職位的晉升、權力的增大,我理應越來越知足、越來越懂得感恩,但我卻把組織的關懷轉變?yōu)榱桉{于群眾之上的特權。我開始不敬畏組織、不敬畏權力、不敬畏紀法,認為華茂公司就是我一個人說了算,追求自己的空間或自由度,甚至感到很多制度、紀律、規(guī)矩很煩瑣、很麻煩。
悔過三,表面道貌岸然,在人前人后有“兩張臉”。工作上,我給別人一種對職工特別有感情、對事業(yè)特別有追求的印象,管理國有公司很有經(jīng)驗,但實際上更多的是做給領導和同事看的,我此時的心思已經(jīng)都被貪欲占領了。生活上,我給人一種知足者常樂,每周都要回家中照顧家庭的好男人形象,但實際上我卻收受賄賂,沉湎于喝酒。
悔過四,自己“三圈”不凈,在“圍獵”腐蝕中沉淪變質(zhì)。我沒有注重自身修養(yǎng),不追求事業(yè)的進步,只貪念物質(zhì)上的享受,在“利”字當頭的商人老板眼中,我成了被拉攏腐蝕的重點對象,成為他們的“獵物”。自從我任華茂公司董事長以后,我與商人老板、社會閑雜人員的接觸漸漸多了起來,他們的熱情和對我的關心讓我十分感動,一來二去,一些商人老板、社會閑雜人員與我成為“好朋友”“兄弟伙”,甚至稱呼我為“大哥”,我樂在其中。
悔過五,紀法意識淡薄,在踐踏紅線中作繭自縛??v觀我的違紀違法歷程,如果不是我紀法意識淡薄、僥幸心理和賭徒心理作祟,何至于屢屢錯失組織的挽救。自己自作聰明,與商人老板約定攻守同盟,簽訂虛假投資協(xié)議,不惜編造虛假謊言蒙騙組織,掩蓋受賄事實,視黨紀國法為兒戲,從幾萬不嫌少,到幾十萬,幾百萬不嫌多,膽大妄為,最終淪為階下囚,可恨!
我要深刻懺悔!我對不起組織對我的培養(yǎng),今天墮落成一名令人憎恨、令人唾棄、人人喊打的腐敗分子,完全是咎由自取,我心甘情愿承擔一切責任。
我在留置室想象著窗外的天空,才明白自由是最重要的,能生活在黨組織這個溫暖的大家庭是幸福的,而我,現(xiàn)在卻淪為階下囚,你們一定要以我為鑒,以我為戒,警醒自己,不要去做違紀違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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