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問題】
1.工作單位沒有成立黨支部,應向哪里遞交入黨申請書?
有工作單位,但是工作單位沒有成立黨支部,是應該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還是向本人居住地黨組織遞交?
2.入黨申請書需要重復遞交嗎?
遞交入黨申請書后,當年未被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第二年是否還需重新遞交入黨申請書?
【黨內法規(guī)】
《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第一條: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nóng)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zhí)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中國共產(chǎn)黨發(fā)展黨員工作細則》第六條:入黨申請人應當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工作、學習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當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流動人員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也可以向流動黨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黨務知識】
1.入黨申請書需要經(jīng)常遞交嗎?
在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后,如無特殊情況,入黨申請人不必經(jīng)常遞交入黨申請書。但入黨申請人為了表達自己迫切入黨的愿望和決心,在第一次遞交入黨申請書一段時間后,再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也是允許的。
2.工作變動后需要重新遞交入黨申請書嗎?
工作變動后一般不需要重新遞交入黨申請書。入黨申請人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發(fā)生變動,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當及時將其入黨申請書連同其他有關材料一并轉交其現(xiàn)單位(居住地)黨組織,以便于現(xiàn)單位(居住地)黨組織了解入黨申請人的情況,對其接續(xù)做培養(yǎng)教育工作。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入黨申請人一般不必重新遞交入黨申請書。申請人要主動向現(xiàn)單位(居住地)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及有關情況。如因故現(xiàn)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未收到申請人入黨申請書及有關材料的,申請人可向現(xiàn)單位(居住地)黨組織重新遞交入黨申請書。
資料來源:
《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
《中國共產(chǎn)黨發(fā)展黨員工作細則》
《新編基層黨務工作手冊》(黨建讀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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