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工作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的制度保證。健全黨對外事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就要緊密結合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加強黨對外事工作集中統一領導,與時俱進推進外事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完善,確保黨中央外交大政方針和戰(zhàn)略部署貫徹落實,更好形成對外工作合力。
第一,要堅持外交大權在黨中央。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是做好外事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證。外事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中政治性、敏感性最強的工作之一,外交無小事,確保外事工作正確政治方向至關重要。對外工作必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任何部門、任何地方的一切外事工作,都必須以黨中央制定的對外工作大政方針為依歸,都必須按照黨中央的統一部署來開展,都必須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戰(zhàn)略意圖,都必須嚴格遵守黨的外事工作紀律和規(guī)矩,決不容許擅作主張、各行其是、陽奉陰違。
第二,要加強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理論建設。時局多變,世事常新。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當今中國正處于偉大復興的關鍵期。內外形勢日新月異,稍有疏忽懈怠就會有落后時代的危險。只有不斷推進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理論創(chuàng)新,才能始終在變局中認清本質、在紛亂中抓住主流,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確保黨的對外工作大政方針正確有效,保證黨中央對外工作決策部署及時有力。
第三,要深入推進涉外體制機制建設。外事工作牽涉方方面面。隨著全面開放日益深入,我國公民和企業(yè)、組織走出去越來越多,分布越來越廣泛;我國對外工作涉及的專業(yè)領域越來越廣、深度越來越深;我國外事工作的涉及面越來越寬、要求越來越高。所有這些都對外事工作提出了新的前所未有的更高要求。做好新形勢下的外事工作,必須統籌協調黨、人大、政府、政協、軍隊、地方、人民團體等的對外工作和對外交往,統籌協調駐外機構各方面各領域工作,形成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對外工作大協同格局。
第四,要加強涉外法治工作。法治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加強涉外法治工作,既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需要,也是維護我國公民和法人海外利益和安全、參與和推進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完善的緊迫課題。這些年來,隨著我國企業(yè)和公民走出去越來越多,保證企業(yè)合規(guī)經營、維護企業(yè)和公民合法權益和安全的問題越來越突出,涉外法律服務短缺的問題越來越嚴重。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刻不容緩?!稕Q定》提出“建立涉外工作法務制度”,就是要在駐外使領館逐步探索設立相關制度和職位,對中國公民和法人在外旅行、工作、學習、生活提供相應法律指導和服務?!稕Q定》要求“加強國際法研究和運用”,就是要盡快補齊我國在國際法領域核心人才短缺、理論創(chuàng)新不夠、現實運用不足等短板,在國際法研究、制定、運用上與我國外事工作的要求相適應、與我國大國地位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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