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更好地激發(fā)全省廣大公務員主動履職盡責、勇于擔當作為、不畏艱難險阻、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的信心和決心,近日,青海省委組織部印發(fā)了《關于激勵廣大公務員在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中真抓實干、勇于擔當?shù)耐ㄖ贰?/p>
《通知》指出
全省廣大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要緊緊圍繞“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的總要求,以新青海精神為根本遵循,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覺投身到疫情防控第一線,知重負重、砥礪前行,攻堅克難、奮發(fā)有為,主動把群眾安危放在心里、把防控責任扛在肩上,當好群眾的“主心骨”,讓群眾吃上“定心丸”。
《通知》強調
各地各單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公務員專項考核內容,樹立正確的考核評價導向,對作出重要貢獻的機關單位,可單列核定2020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比例,優(yōu)秀比例最高可占參加總人數(shù)的30%;對在疫情防控一線表現(xiàn)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公務員,當期平時考核結果可以直接確定為好等次,年度考核可以在規(guī)定比例內優(yōu)先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對不服從組織安排、推諉扯皮、敷衍塞責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務員,當期平時考核結果可以直接確定為較差等次,年度考核原則上確定為基本稱職或者不稱職等次。
《通知》強調
各地各單位要用好公務員獎勵手段,發(fā)揮好表彰獎勵的示范引領作用,發(fā)現(xiàn)和挖掘一批在疫情防控斗爭中敢于擔當、處置及時、表現(xiàn)突出的公務員代表,依據(jù)功績貢獻、對照獎勵條件、按照獎勵權限、簡化獎勵程序,及時給予嘉獎和記功,并對受到獎勵的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一次性獎金。同時,對功績卓著、符合全國、全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條件的及時推薦,真正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有榮譽、得認可。
《通知》要求
各地各單位要加大對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關心關愛力度,對長期在疫情防控一線無法回家的,要采取適當方式,及時開展思想引導和心理疏導,對犧牲假期的及時給予輪休、調休和補休。同時,要及時跟蹤了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深入挖掘先進事跡,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先進典型,激勵引導廣大公務員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擔當作為,凝聚起眾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同抗擊疫情的強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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