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鹽城市制定印發(fā)《關于在公務員考核中突出考核疫情防控工作表現的通知》,引導公務員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zhàn)貢獻堅強力量。
該市分類設置考核內容。對鄉(xiāng)鎮(zhèn)、街道等基層一線公務員重點考核人員排查、疫情掌握等情況;對衛(wèi)生健康等部門公務員重點考核科學監(jiān)測、人員救治等情況;對公安、農業(yè)等部門公務員重點考核所轄區(qū)域疫情防控、企業(yè)主體責任等情況;對發(fā)改、交通等部門公務員重點考核堅守崗位、靠前指揮等情況;對其他部門公務員重點考核帶頭遵守各項防控規(guī)定、支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等情況。
力戒形式主義,該市運用OA辦公系統(tǒng)、考核信息化平臺等“不見面”方式開展考核工作。建立防疫專項臺賬、特殊檔案,通過電話了解、側面印證等形式,對公務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現進行全程紀實了解,將考核結果作為確定公務員年度考核評優(yōu)、選拔任用等的參考依據。
該市加大考核傾斜關愛力度,對處于疫情防控一線的部門(單位),公務員平時考核“好”等次比例由40%上浮至50%;對取得突出成績、作出重大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及時給予通報表揚、嘉獎和記功;對疫情防控工作中被記功的部門,公務員年度考核的“優(yōu)秀”等次比例提高至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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